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
(一) 宣传贯彻《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》和《怀柔区人大常委关于实施科教兴怀战略,加快科教兴区步伐的决定》,在全区范围内,开展宣传活动。
(二) 在怀柔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,制订全区的科普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对全区各科普责任单位的科普工作进行指导、协调、检查和考核。
(三) 组织开展对科普工作者的培养和教育,加强科普队伍建设。
(四) 普及科学知识,开展科技论证、咨询服务、科技协作、推广先进技术和实用技术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相结合。
(五) 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、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开展面对青少年、机关领导干部、企业职工、农村群众和广大社区居民的科普教育及科技培训工作,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,捍卫科学尊严,开展学术教育活动,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。
(六)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活跃学术思想,促进学科发展。
(七) 编辑出版科学技术书籍和科普书籍、报刊,宣传科普知识。
(八) 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活动,发现、选拔、培养青少年科技人才。
(九) 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,开展广泛的科技交流与合作,协调区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。
(十) 兴办科技活动场所和符合怀柔区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。
(十一) 宣传科技工作者的事迹,表彰、奖励科技工作者,举荐人才。
(十二) 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,开展适合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各种活动。